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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摸女孩屁股,男孩被罚仅穿内裤闹市扎马步,母亲的做法是否合理?

  

因摸女孩屁股,男孩被罚仅穿内裤闹市扎马步,母亲的做法是否合理?

  

因摸女孩屁股,男孩被罚仅穿内裤闹市扎马步,母亲的做法是否合理?

  

因摸女孩屁股,男孩被罚仅穿内裤闹市扎马步,母亲的做法是否合理?

  

因摸女孩屁股,男孩被罚仅穿内裤闹市扎马步,母亲的做法是否合理?

  问的是母亲的做法合不合理,我感觉作为母亲当众羞辱孩子是不太正确的,会给孩子造成负面影响,这种做法有点偏激。

  母亲应该给他讲道理,打个比方说,你是男生你不能摸女生的屁股,这样不好,女生会不好意思的,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下次不需再这样做了,你现在要给女生道歉说对不起,请女生原谅你才可以,不然妈妈会生气的等等。这是我个人的观点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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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罚从来都不是目的,目的应该是改正错误。这位母亲从大人的角度觉得男孩做了令人羞耻的事情。这个惩罚多少带了些给自己和女孩出气的成分。首先还是要搞清楚摸女孩的目的,是年龄小出于好奇。还是已经进入青春期后,性意识开始萌发的举动,暴力不能解决问题,同样羞耻也不能。

  都是小孩家长应该引导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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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这个男孩是屡教不改,我觉着母亲的做法不尽合理,而且做的还不够,古人语当面教子背后教妻,就是要给孩子一个足够深的教训,才能让他改正错误。

  如果这个男孩儿是初犯,那么,这个做法可能就有些过分,会给这个男孩造成非常大的心理阴影,也许这个阴影会伴随他一生,夸张点儿说,可能对将来的性取向都会造成影响。

  另外还要看这个男孩的年龄,如果是五六岁或者更小,这个时候是可以原谅的,只是孩子不懂,家长要对他积极引导教育,不过,这个孩子已经步入青春期,那这个问题就很可怕了,必须让他有足够的教训,一定要改正这个问题。往好听的说是情商不够,往坏了说就是道德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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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做法肯定是不太赞同的。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一个小孩做出这样的一个惩罚措施,我觉得首先是损害小孩的自尊心的。

  第二个肯定是要了解一下小男孩为什么会有一个这样的举动,他是无心之举,还是故意的要去冒犯这个小女孩,让他意识到,男孩跟女孩之间其实是有性别差异的。

  第三个再确认小男孩是否故意实施这种行为,是初犯还是屡教不改的情况下,然后我们再采取一个适当的惩罚措施。如果是初犯就应该适时的引导,教会小孩,男女性别的差异。如果是屡教不改的话,就应该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可以打。但是要避免这种脱了裤子站在大街上这种带有羞辱性的惩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