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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闹婚礼”致新郎十级伤残,3名好友被判赔偿9万余元,你怎么看这种过度婚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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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婚”这种传统民俗历史久远愿意本是对新人的祝福,同时也是为了婚礼现场更加热闹,全国各地风俗不一样,但最近媒体上曝光的闹婚习俗越来越低俗,甚至可以称之为“恶俗”,前不久媒体曝光的“江苏盐城婚礼现场新郎父亲亲吻新娘”事件刷新了人们对“婚闹”事件的道德下限,然而遵义“闹婚礼”致新郎十级伤残事件不仅跨越了道德底线,还已经远远超越了法律的底线,过度的“婚闹”很容易就将人间喜事变成人间悲剧。

  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的闹婚、闹洞房,是一种民俗,但是现在看来极容易变成一种文化糟粕,在闹婚、闹洞房过程中一定要适可而止,如果像遵义“闹婚礼”致新郎十级伤残由于闹婚导致他人受伤,闹婚的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闹婚’过程中造成新郎或新娘以及其他人的健康权受到损害的,受损害人有权要求民事赔偿。其次,如果“闹婚”产生了极其严重的损害,如致残、猥亵、、甚至导致当事人死亡的,还可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追求其刑事责任。”

  社会在发展,我们也应该进步,中国很多传统民俗都应该加以保护,但是一些低俗、庸俗的民俗属于陋习,我们应该坚决革除并摒弃,最近媒体爆出了这么多婚礼的陋习,也是给大家敲了警钟,毕竟不能让喜事变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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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件事来说,本来是3个好友陪着去迎亲,能陪着接亲的都是什么人呀,那肯定是哥们,兄弟呀。结果就为了热闹整整新郎,搞得新郎十级伤残,新郎讲3个朋友告上法庭,3个朋友也彼此推脱责任,彼此也肯定不愉快,最后大家不欢而散。

  12月26日,播州区后坝夏某结婚,好友周某、刘某、朱某,一同前往接亲。途中,为增添喜庆气氛,3名好友决定“整整新郎官”。于是,在迎接新娘途中,刘某找来封口胶带,周某则一把将夏某抱住,朱某则把夏某手脚绑了起来。但谁也没有想到。手脚被缚失去平衡的夏某,一下子摔倒在地,未入洞房却先入了病房。经前后1月左右治疗,夏某出院,但因面部骨折落下残疾,评定为十级伤残。事后,夏某3位好友谁也不肯主动担责。今年1月,经索赔未果后,夏某将3位好友告上法庭,提起共计12万余元的赔偿。法院调解后,最终双方一致认定,赔偿总金额为107200元。其中,原告夏某承担15%责任,被告刘某承担15%责任,被告朱某和周某,各自承担35%责任。

  说到这我就想起大年30朋友结婚,我们一起七八个29就过去说是帮忙,其实也就是热闹下。我们也只是29晚上喝点酒打打牌,真没想过瞎闹,第二天大家接完新娘由于是30了也早早完事离开,并没有说一定要怎么闹才热闹。如果真的要闹我觉得那就像老一辈人学着点,小时候农村结婚都说闹洞房,掐新媳妇,其实到了新娘房里,农村人这会真文明。怎么闹,让新娘给大家禁酒(新娘不喝),那喝酒的人就得说喜语(也就是成语,好话),或者让新娘新娘吃个喜糖一人一半。迎亲路上怎么闹,那就看长辈的了,什么抖轿等。现在为什么都要向网上一样瞎闹一下,我觉得原因还是网络,以前大家不知道,现在网上一出来大家就效仿,本来想让大家不要效仿,结果成了不知道的人的新花样。我快要结婚了,我家在农村,我都不知道要是有人瞎闹我该怎么办,谁有好点子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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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着这样判决很正常,我国地方婚闹很过分甚至没有底线,既然请你来你就是朋友朋友之间互相捧个场这很正常但如果没有底线已伤害别人那就要接受惩罚,比如恶俗的闹伴娘说实话就成了耍流氓!俗语称性骚扰,这是他们主观的恶意,难道不改受到惩罚吗?结婚是人生一大喜事!如果不顾底线不管是主观还是无意别人已经造成身心伤害不应该承担后果吗?

  ●近年来,“走了样”的低俗婚闹有点多,日益引起社会关注。恶搞新人、肆意扮丑、拳脚相向,甚至在婚礼现场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等等,本是适度增加热闹喜庆氛围的传统习俗,一下子变了味、跑了调。最后,热闹变成了胡闹,闹婚变成了闹心。

  从传统民俗角度看,婚闹作为婚礼仪式的组成部分,适当的活跃气氛、调侃玩笑,能让整个婚礼喜庆而浪漫、有趣而温馨。但凡事过犹不及,一旦超了限度,过度出格,非但不能继承好传统习俗,反而破坏了基本的文明风尚,甚至引发民事侵权、刑事犯罪。

  走了样的婚闹,表面上看,归咎于传统习俗,“结婚三天无大小”“婚姻越闹越幸福”,显得理直气壮,实际上是对传统的曲解、对法律的漠视。婚礼当天,来的都是客,亲戚朋友更是不少,即便行为再出格,彼此也不好撕破脸皮,即便真的触碰到了法律,参与者也多是事后受到道德谴责,不会被诉诸公堂,更谈不上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带着大红花走向婚礼现场的曾某, 不到一半路程,裤子就已经被撕成小条,身上涂满了油漆。

  到现场后,好友想要帮他清理,可油漆怎么也洗不掉,便去买了瓶汽油。没想到还没几分钟,曾某就满身是火的跑出来。

  那头的新娘等了半天,没等到自己的郎君,等来的却是医院ICU的病危通知。曾某确诊为三级伤残,全身烧伤面积95%。新婚夫妇还没起婚誓,一只脚就已经踏在阎王殿。

  2008年,小李参加作为伴娘去参加闺蜜的婚礼。

  闹婚房找新娘的鞋时,五位大汉一进门就将她举起,强行拖入另一个房间并将房门反锁。

  没等她反应过来,五个人就开始伸进衣服里乱摸。没一会儿工夫,衣服就被扒光了。

  在一阵强烈反抗后,几位男生离开了房间,最后一个男生张某看到她没力气反抗了,便上前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

  事后,张某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婚闹的习俗不仅纵容了有不轨之心的人满足自己龌龊的想法,更为他们提供了犯罪的便捷。落后习俗统治下的观念,让闹剧各方对各个超线行为保持无所谓、放任的态度。而受害者却因为人情、面子,难以通过法律渠道保护自己。

  这样看来,抵制恶俗婚闹,不仅要从法律上加大惩罚力度,还要从观念上改变,摒弃恶俗,抵制低俗婚闹。

  婚闹现场,别让法律缺席。低俗婚闹一旦违反法律、法规,就不再是简单的恶作剧,可以一笑了之。只有给闹婚套上“法律”的紧箍,注入文明的现代理念,才能继承好优良传统习俗。

  每一段时间,总有这样的新闻上头条。我个人是反感过度的闹婚礼的。也不怎么喜欢,可能是我个人喜欢安静多点。适当的闹婚礼能增加气氛,调节下婚礼的活跃度。

  闹婚礼能闹成新郎十级伤残的,这叫什么?本来热热闹闹的喜事,变成了一辈子的糟心事!

  总有一些人嫌闹婚礼不够事大,非得闹出事了,才满足!害人又不利己,何必呢!闹这么大,以后连面都不用见了!你自己一时的兴起,却是害了人家的一辈子!希望以后不要再有这种新闻了。也希望那些不嫌事大的好好反省。将心比心,如果换了是你,你会怎样?要学会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自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会怎样?闹心不!真的希望适度闹婚礼就行了,意思意思一下就好了。

  

遵义“闹婚礼”致新郎十级伤残,3名好友被判赔偿9万余元,你怎么看这种过度婚闹?

  

遵义“闹婚礼”致新郎十级伤残,3名好友被判赔偿9万余元,你怎么看这种过度婚闹?